8月3日,河北省民政厅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民政厅、政法委、政务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拓展智慧治理场景,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构筑数字生活图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就业、医疗、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数据应用管理,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加强地名地址信息管理,完善社区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智慧安防小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力度,稳步提升优选型、示范型小区建设比例;深化智慧安防小区应用,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解析比对和实战应用,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手段。 《实施意见》要求,民政、政法、网信、发改、工信、公安、财政、住建、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智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应用,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引导群众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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